妈死了。
葬礼上,我,大哥林海,二姐林溪,我们三个,像三个不认识的陌生人,隔着三米远,站成了一条直线。
五年了。
自打爸被大哥气死,二姐远嫁不管不顾后,我们这个家,就散了。
现在,唯一能把我们凑到一起的,只有妈的死讯。
律师宣读遗嘱的时候,我们都心不在焉。
直到一个数字,像炸弹一样,砸在我们中间。
“一千万。”
我们三个,猛地抬头,对视了一眼,眼神里全是震惊和……贪婪。
我们家,哪来的一千万?
但更离谱的,是继承的条件。
律师清了清嗓子,念道:“林老太要求,三位子女,必须搬回乡下老宅,共同生活365天,方可继承遗产。
若有一人中途退出,遗产将全部捐献。”
遗嘱的最后,还有一句轻飘飘的话。
“忘了我,然后,试着重新爱上彼此。”
我嗤笑一声。
爱?
我们之间,只剩下恨了。
不过,为了一千万……演一场戏,又何妨?
1.“我反对!”
第一个跳出来的是二姐林溪。
她穿着一身香奈儿的黑色套裙,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,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嫌弃。
“回乡下?
开什么玩笑!
那种破地方,连个下脚的地儿都没有!
我住一天都受不了!”
大哥林海推了推他的金丝眼镜,镜片后的眼睛里,闪着精明算计的光。
“林溪,你先别激动。”
他慢条斯理地说,“律师,我确认一下,一千万,是现金?”
律师点了点头:“是的,林先生。
林老太生前投资了一笔原始股,前不久刚刚套现,资金绝对没有问题。”
一千万,现金。
林溪的眼睛,亮了一下。
她那个只会家暴的老公,最近在外面欠了一屁股赌债,正逼着她想办法。
一千万,足够她摆脱那个男人,还能活得潇洒。
“可是……一年?
太久了。”
她还在犹豫。
我从头到尾都没说话。
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。
一个,是害死爸爸的凶手。
一个,是连爸爸葬礼都不回来的白眼狼。
现在,为了钱,倒是一个个都凑上来了。
恶心。
但我比他们,更需要这笔钱。
我妈生前,为了给我攒嫁妆,偷偷去工地给人做饭,结果被掉下来的钢筋砸伤了腿。
后续的治疗,需要一大笔钱。
我一个月三千块的工资,根本负担不起。
“我同意。”
我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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